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电 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江苏省证监局责令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券商不严格在授权范围内经营。二是未落实异常交易管理,部分异常交易监控预警操作未保存核查记录。第三,公司没有必要时回访客户。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监会令第166号)和《证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通知[2020]20号)第十条的规定。江苏省证监局根据《证券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股票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原文如下。
(编辑:加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