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的“电池”仅使用3个月和1年就失效了。两块所谓的原装电池都不耐用吗?近日,车主李先生向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他2021年5月从北京上汽风华4S店购买的帕萨特电池频繁出现故障,引发了对所谓“原厂电池”质量的质疑。李先生说,2024年9月,买车仅仅三年后,原厂电池就没电了,无法启动。该4S店称花费800多元更换了所谓的“正品电池”,并表示“国家规定的更换周期为三年”。 2025年1月,车辆再次断电。修理工检查后明确表示电池坏了,并提出免费更换第二块电池。但一年后,即2026年1月,第三块电池再次出现故障。这一次,4S店借口说“已经到了”。“专家称电池或轮胎可能含有再制造件,但一般车主并不知道。”李先生称,他保存了3次电池更换的付款收据、维修单据和关键记录。他告诉记者,4S店的维修师傅承认电池在2025年1月维修时损坏。李先生随后就电池质量问题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投诉。该店发言人出示了厂家的突击检查报告,并表示“有电池(质量)没有问题。”但频繁的电池罢工让他对“原厂件”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他怀疑这些是否是“再制造件”,或者产品是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此,上汽风华4S店工作人员告诉经济新闻记者,店内所有配件都是经过上汽大众认证的新配件。进入途径正规,不存在回收件进入售后流程的情况。对于第二块电池三个月后就失效、第三块电池仅一年就失效的情况,前述4S店工作人员表示,车辆的实际使用习惯可能与此有关。电池寿命与车辆的电力负载、短距离和长距离行驶、寒冷环境下电池活性降低以及车辆长时间不行驶时有关。这并非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该现象在同批次帕萨特车型中并不常见。业内专家表示,汽车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为3至5年。短时间内损坏或失效不符合传统行业标准。专家表示,再制造电池通常通过抛光外壳或伪造生产日期来进行伪装。消费者可以通过第一通道来识别它们检查电池电缆和车辆出厂信息的一致性,并检查电极上是否有磨损迹象。有律师指出,依靠售后盈利模式的汽车企业必须遵守法规,建立零部件追溯系统。如果4S零售商使用再制造电池冒充正品,则属于“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针对第1项、第3项赔偿要求退款。 l消费者应保留维修收据、付款收据、通信记录等重要证据,或请第三方授权机构检查维权。
(编辑:张冲)